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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新政落地 这些上市央企有望尝鲜

股权激励尺度加大、拓宽授权、实际收益不再设限、降低业绩考核门槛……随着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一系列激励新规跃入公众视野。

专家认为,《通知》提升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灵活性,打开了激励空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运作或将提速,这也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为公司注入发展动力,也为资本市场释放了新红利。

新规已出,哪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有望尝鲜?经查询发现,中远海发、冠豪高新、三爱富等10余家央企上市公司此前都曾明确表示将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截至目前,这些公司或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股份回购,但尚未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它们之中,谁会成为激励新规的首批受益者?

新规带来新变化

近期,央企改革层面“大招连连”。继央企混改操作指引出台后,国资委11日又发布了针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具体操作指南。国企改革中备受关注的两项工作细则接连落地,“护航”国企改革加速推进。

“更加灵活、更有空间、更加市场化。”对于此次股权激励新规的公布,某央企上市公司高管总结了三个变化。他表示,《通知》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给予更大力度的放权,符合新常态、新时代下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对加快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市场化机制、完成法人治理等方面均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该高管认为,过去的政策在测算股权授予个量时,针对所有激励对象的激励收益占既有工资水平的比例是有要求的,如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应控制在30%以内,境外红筹股上市公司控制在40%以内。而装备制造类央企上市公司的经营层及骨干工资水平普遍不高,收益与工资比例挂钩,加上过去较高的授予条件和生效条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造类央企经营层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新政策显著增加了单个员工的激励力度,有利于保障激励计划有效性和激发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积极性。

他表示,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有利于上市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更加自主、自觉地接受国有出资人、投资人的监督,更加充分地考虑行业市场的趋势和公司当前发展的阶段,从而客观制定和提出国有出资人、投资人、骨干团队多方均更能接受的生效、授予指标,在治理层面形成合力,最终持续推动改革和发展。

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在于其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今年5月,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媒体通气会上透露了一组数据——目前共有45家央企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央企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领域。

“从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看,实践效果良好,绝大部分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得到提高,财务指标表现优于同行业整体均值。”翁杰明表示,实施股权激励1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

多家公司有望尝鲜新规

随着《通知》的出炉,外界更加关注的是哪些上市公司能够率先尝鲜。显然,此前已明确表示筹划股权激励的公司有望成为“抢跑者”。

例如,中远海发今年2月末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A股股份。此次回购仅用时3个月便宣告完成。5月27日,中远海发公告称,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约7962万股,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不涉及股份注销安排。

资料显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自2016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这家曾经的集装箱班轮运营商已实现战略转型,目前中远海发主要从事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集装箱制造等航运业务和非航融资租赁业务。

8月24日,三爱富亦披露回购方案,拟斥资不超过1.44亿元回购公司股份,这部分股份将全部作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但截至今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018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三爱富,主营业务由氟化工转为文化教育及氟化工双主营业务,控股股东由上海华谊变更为中国文发,实际控制人由上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致力于成为教育现代化服务新央企。

截至11月13日,中远海发和三爱富均未披露股权激励方案。在后续披露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过程中,这2家公司将适用此次公布的股权激励新规。

此外,冠豪高新、东阿阿胶、新能泰山、诚志股份、中储股份、中国电建、岳阳林纸、启迪环境等10家央企上市公司,同样存在“试水”新规的预期。这些公司的回购预案公告日主要集中在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在公告中,上述公司均表示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等。同样,上述公司目前亦未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后续“尝鲜”新规的可能性较高。

改革排头兵或再“打头阵”

在这批公司中,有一个“大块头”尤为值得关注。

统计发现,中航机电、中航资本已于今年中完成股份回购计划,中航电测、中航电子的股份回购事项仍在实施中,而中航光电的股份回购方案则于8月中旬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从这几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即可知晓,它们均从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

在央企改革方面,航空工业集团曾拿下多个“第一”,是当仁不让的改革排头兵。

2018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通知》,明确航空工业集团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之一,其也是首家入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军工央企集团。

而在股权激励方面,早在2017年7月,航空工业集团便印发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据悉,这是军工集团第一份详细的股权激励方案,代表着航空工业集团在市场化薪酬体制、股权激励等层面的改革走在了前列。

在上述《办法》中,航空工业集团曾透露,近年来,集团开展了一系列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其中中航科工、天虹商场、中航光电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中航电测、耐世特、贵航股份的股票期权激励,金航数码、青云公司的岗位分红权等激励计划先后获得国资委批复,航空工业集团是国资委审批通过中长期激励方案最多的中央企业之一。

分析人士表示,航空工业集团非常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系列改革,包括员工激励也是其改革的重要方面。

截至11月13日,中航机电、中航资本、中航电测、中航电子和中航光电均未披露股权激励方案。在此背景下,相关公司会否结合新规提出创新型的激励方案,值得期待。(陈碧玉)

标签: 股权 上市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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